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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科技:关于变更财务总监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1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总监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李霞女士提交的辞职申请,李霞女士因工作岗位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调整后,李霞女士继续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分管公司投融资业务和资本运营业务,助力公司产业与资本相互促进、协同发展。李霞女士自2021年4月1日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8年2月4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霞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李霞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朱洪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朱洪元先生具有丰富的成本管控经验,有助于推进公司精细化管理,提升供应链精益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

会同意聘任潘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潘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秘书潘俊先生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1. 电话:010-88793012

2. 传真:010-88799850

3. 邮箱:ir@kyland.com

4.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2号楼15层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1日

附件:

朱洪元先生简历

朱洪元先生,1979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南大学会计电算化专业本科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广州白云山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内审、佛山科勒有限公司成本主管、中影巴可(北京)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美团单车财务负责人。截至目前,朱洪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潘俊先生简历

潘俊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东方财富证券和湘财证券高级投资顾问、湘财证券深圳分公司投顾经理、湘财证券投顾业务总部首席投资顾问;自2024年11月加入公司至今任职投资者关系总监。

截至目前,潘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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