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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2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意向协议》为意向性合作协议,尚未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基于后续尽职调查与协商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判断,而使投资决策方案变更或推进进度未达预期的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标的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变化、市场竞争加剧、市场开拓不及预期、运营管理不到位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事项的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公司多元化布局,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天太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太公司”或“标的公司”)签署《投资意向协议》,将按照估值不超过110,000万元,通过认缴新增注册资本额或受让老股的方式,以现金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交易完成后预计持股比例为8%左右。本次签署的《投资意向协议》仅为合作的初步洽谈结果,具体的交易方案尚需根据尽职调查结果由双方协商确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以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二、标的公司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天太机器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0948148724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龙眼村龙眼工业区龙良路43号之一
法定代表人何志雄
实际控制人何志雄
注册资本1,596.1324万元
成立日期2014-03-12
营业期限2014-03-12至无固定期限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轴承销售;工业设计服务;轴承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机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代理;软件销售;数控机床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广东顺德卓格信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6.470655.4645%
广东卓以科技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2.94066.9105%
义乌华芯远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8.00006.6082%
曾真93.52945.7228%
宁波智辑人工智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9.01805.4468%
深圳市阳金投资有限公司50.82353.1098%
广州启源高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05882.8794%
广州由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05882.8794%
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3.47442.6601%
广州启源卓越星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11762.3323%
广东由和昀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49411.8659%
何昊29.73171.8192%
广东由和敦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90351.5238%
珠海由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2.70590.7774%
合计1,634.3270100%

注:1、天太公司已通过内部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增至1,634.3270万元,其中苏州泓生国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的注册资本50.8235万元转让给宁波智辑人工智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时宁波智辑人工智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天太公司增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8.1945万元,目前上述事项正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上表数据位数之和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52,068,286.1261,112,118.78
负债总额54,100,011.3354,122,230.50
净资产-2,031,725.216,989,888.28
项目2024年度2025年1-3月
营业收入28,629,856.6213,302,406.24
净利润-30,424,796.58-5,577,838.52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标的公司主要业务

天太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机器人核心运动单元和运动技术方案的专精特新企业,目前依托其自有的精密传动、电机、驱动、运控、材料等技术,开发了系列一体化、高性能、低能耗的模块化产品,掌握了从机器人零部件、模组到整机的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链条研发制造能力,获得专利200余项,主导和参与制定了多项相关国家标准。天太公司提供一体化模组和完整解决方案,核心技术包括行星滚柱丝杠、谐波减速器、无框力矩伺服电机等,可以应用在无人叉车、协作机械臂、机器人等领域。目前主要产品有智能叉车的动力基站、AGV搬运车的系列模组和中空关节等。

5、其他

广东顺德卓格信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天太公司55.4645%的股权,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佛山市顺德区进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何志雄持有广东顺德卓格信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4.1633%股权,通过佛山市顺德区进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广东顺德卓格信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1%股权。天太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天太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经核查,天太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三、《投资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天太机器人有限公司

(二)合作意向

1、经双方协商一致,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估值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若甲方投资前有其他投资人增资,则公司投前估值为上述估值增加新增投资款后的金额;若涉及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价格由甲方和转让方协商确定)。

2、甲方或其下属的投资方拟向乙方进行股权投资,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投资金额及投资方式待签署正式投资协议时一并确定。甲方享有的全部权利应至少与领投方在本轮融资中获得的条款同等优惠;若领投方后续通过补充协议获得更优条件,甲方有权同步调整。投资完成后,甲方有权提名1名董事进入乙方董事会,相关任命程序及重大事项范围由双方在正式投资协议中协商确定。

3、本协议签订之日一年内,若有其他的上市公司要投资(增资/股权转让),需经甲方书面同意,若乙方通过上市公司并购实现上市,甲方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并购权。

(三)核心先决条件

甲方投资的先决条件以本轮领投方已与乙方签署正式投资协议为前提,甲方正式投资将根据尽职调查结果以及其他投资方投资情况进一步协商确定,具体以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投资协议为准。

(四)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仅为意向协议,甲方有权基于以下原因单方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基于自身商业策略、市场环境变化等认为交易不再具备合理性;

2、发生其他可能对甲方投资回报或乙方经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五)其他

1、无论投资方是否投资乙方,未来投资方及其关联方均不得对乙方作出不利评价,或对乙方商誉造成不利影响。

2、与本意向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意向协议经双方盖章后依法成立,经甲方履行完毕董事会程序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个月整,有效期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延长本协议有效期。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锚定硬科技领域推进外延式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通过股权投资进一步深化与天太公司的合作,充分发挥其在机器人领域的技术、专业人才等优势,推动公司在立足现有新能源业务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科技平台化布局,助力公司多元化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签署的《投资意向协议》为意向性合作协议,尚未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基于后续尽职调查与协商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判断,而使投资决策方案变更或推进进度未达预期的风险。

2、目前标的公司尚未盈利,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变化、市场竞争加剧、市场开拓不及预期、运营管理不到位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事项的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及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任职情况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夏宇董事会秘书集中竞价2024.12.16-2025.3.12190,0000.0328%
戴桂中副总裁集中竞价2024.12.19-2025.3.1475,0000.0130%
高先勇财务总监集中竞价2025.3.1475,0000.0130%
合计340,0000.0587%

注:1、减持比例为减持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2、上表数据位数之和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投资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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