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概述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新材”)因经营需要,拟向东营银行淄博分行申请银行贷款,详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 | 贷款金额 | 期限 | 担保方式 | 资金用途 | 利息 |
东营银行淄博分行 | 2,000.00 | 一年 | 上市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补充流动资金、支付货款 | 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名称: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恒通路97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6668064194K法定代表人:段琦注册资本:11666.54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7年11月09日经营范围:五氟乙烷(HFC-125)、四氟乙烷(HFC-134a)、偏二氟乙烷(HFC-152a)、二氟一氯乙烷(HCFC-142b)、二氟甲烷(HFC-32)、三氟乙烷(HFC-143a)、氢氟酸、混配制冷剂、盐酸、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生产、销售;氯二氟甲烷销售(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以上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氢氧化钙、四氟丙烯、二
氟乙醇、粉煤灰砖、氯化钙溶液、氯化钾、工业氯化钠、工业硫酸钠生产、销售;净水剂(聚合氯化铝)(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之外的危险、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包装物、钢瓶、家用电器销售;罐箱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股权结构:
88.35% 11.65%
29.31% 60.69% 10.00%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经审计) | 2019年度(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5,107.87 | 79,335.64 |
负债总额 | 45,976.53 | 47,065.06 |
净资产 | 29,131.34 | 32,270.58 |
营业收入 | 43,847.23 | 97,104.80 |
净利润 | -3,078.87 | 1,672.70 |
三 、担保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3、担保项目: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明文勇等28名股东 |
淄博昊瑞投资有限公司 |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信投惠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华安新材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间接持有华安新材
86.59%的股权,且华安新材经营情况较为稳健,行业前景预期乐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需要提供反担保,其他股东不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此,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36165.00万元(含本次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6.6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44.52%;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其中,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231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52%。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