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子公司上海鏊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山东聚迪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本次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资产出售可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我们对本次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德建 王娟 王新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