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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1

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110 号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你公司拟作价1元将持有的上海新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合”)99.92%股权转让给关联方山东聚迪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聚迪”)。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上海新合净资产为-278.45万元,为便于本次交易的顺利交割,本次交易定价1元。

公告称,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在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通过剥离亏损资产,一方面可以降低亏损业务对公司业绩的拖累,另一方面公司可以集中人力及资金,加快主营业务拓展,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上海新合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6,196.57万元,净利润2,578.75万元。

此外,我部关注到,你公司于2020年8月作价1,500万元出售上海新合持有的北京联创达美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达美”)100%的股权,联创达美2019年度营业收入占上海新合2019年度营业收入的89.52%。

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说明:

1.请详细说明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并结合上海新合经营业绩、联创达美相关财务数据占上海新合的相应比例及其出售作价情况、你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目标等,进一步说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以及交易作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2.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补充披露以下内容:(1)上海新合与上市公司经营性往来情况,包括不限于往来对象、余额、结算期限等,并说明交易完成后是否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上海新合提供财务资助情形。(2)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如是,请详细介绍该项债权债务发生时的决策程序及该项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债权债务人名称、债权债务金额、期限、发生日期、发生原因等。对转移债务的,进一步说明已经取得债权人的书面认可等。

3.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3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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