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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6
科恒股份:关于公司与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5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码:2025-019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石墨烯研究院”)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围绕各自战略优势资源,在新型设备联合开发、先进材料应用场景与市场化拓展共建、深化团队交互与人才合作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关系,争取形成产品及技术领先型产业化能力,在新能源电池及设备、低空经济、海洋牧场、半导体器件、光电显示等更多应用场景落地。

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双方若有正式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9JK81U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13号院4号楼1至6层101

法定代表人:许莉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2,260万元

成立日期:2017-12-2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具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石墨烯材料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通用零部件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新

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企业管理;工业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间无关联关系。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经查询,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战略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围绕各自战略优势资源,在新型设备联合开发、先进材料应用场景与市场化拓展共建、深化团队交互与人才合作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关系。争取形成产品及技术领先型产业化能力,在新能源电池及设备、低空经济、海洋牧场、半导体器件、光电显示等更多应用场景落地。

(1)新型设备的联合开发。双方发挥各自资源禀赋优势共同开展新能源设备的联合开发,由甲方提供联合开发必要的环境、设备、人员支持等资源,并安排专人负责推进工作。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相应技术咨询及驻场支持服务,对甲方进行操作方式培训。合作期间,双方共享合作产生的真实的测试数据及应用场景参数,用作产品定型及组件升级迭代参考之用。

(2)先进材料应用场景与市场化拓展共建。甲乙双方加强在先进材料与设备方面的应用场景与市场化拓展共建,协同双方市场及技术资源,共同推进产品及技术领先型产业化在新能源电池及设备、低空经济、海洋牧场、半导体器件、光电显示

等更多应用场景落地。双方合作过程中新实现的联合产品、技术及知识产权等为双方共建共有或是由一方独家向另一方提供,不得向国内任何同类型、同产业链公司提供。

(3)深化团队交互与人才合作。甲乙双方共同成立专项工作组,成员由科研技术、产品交付、市场营销等专家及业务负责人组成,结合双方确定的产品及技术研究方向和市场化产业化目标不定期召开会议,必要时可共同建立联合研发中心或实验室,切实推动双方团队长期合作与交流。

(二)双方权利义务:双方在合作期限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确保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符合法律规定;保证产品及设计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可对对方经营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并定期沟通;不得冒用对方名义经营;维护对方企业形象声誉;本协议不代表建立代理关系。

(三)生效条件及时间: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履行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3年。

四、本次合作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北京石墨烯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框架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未来年度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框架协议而对合作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框架协议签署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未来业绩影响取决于合作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效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且后续每个项目仍需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内容、合作模式、签订时间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内有明确的减持计划。

4、公司最近三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序号合作方协议名称披露日期进展情况
1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共建“新能源电池极片自动化制造关键装备技术中心”合作意向框架协议》2024年10月24日协议正常履行中
2深圳埃克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2023年12月11日协议正常履行中
3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基地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2年12月21日受市场环境影响,项目终止
4(1)珠海市招商署 (2)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2年04月28日1、2022年7月1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能科技”)于珠海市金湾区与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拟在珠海市金湾区辖区内投资建设新能源材料项目与智能装备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约151000平方米,总投资金额为不低于18.08亿元。其中,新能源材料项目规划用地约86000平方米,投资额不低于16亿元;智能装备项目规划用地约

65,000平方米,投资额不低于2.0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2024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

珠海科恒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珠海市相关政府部门就坐落于珠海市南水镇平湾四路东北侧的工业用地达成土地收储暨终止珠海新能源材料项目投资计划的安排。鉴于项目立项时与现在相比,市场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及调整产能布局的考虑,拟终止新能源材料项目投资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暨终止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3、智能装备项目已于2024年投产。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北京石墨烯研究院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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