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为提高监事会决策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义务,于2025年2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伍艳秋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非关联监事审议,认为:为补充公司现金流,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浩能科技、英德科恒、珠海科恒、珠海浩能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公司控股股东格力金投拟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1,400万元,公司按实际担保金额的3‰/年向格力金投支付担保费,同时公司向格力金投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方式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伍艳秋女士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2025年2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