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润和软件”)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
月
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全体董事已经知悉本次会议所议事项。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人,实际出席董事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红卫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为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润和软件拟与润和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润和数科”)、自然人李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润和(无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润和医疗”)。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润和软件以自有资金出资1,020万元人民币,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润和数科以自有资金出资380万元人民币,持有合资公司19%的股权;李伟以自有资金出资600万元人民币,持有合资公司30%的股权。鉴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周红卫先生为润和数科控股股东,并担任执行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润和数科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红卫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一致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充分整合各投资方的资源,探索新的业务增长点,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交易方式和价格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投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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