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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安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8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熊慧主持,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并出具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5,249.4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5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70.49%。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5,491.8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7,707,665.8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当提取利润的10%,即3,770,766.58元作为法定公积金,2024年度当年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33,936,899.27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165,366,995.53元,减去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2,071,270.80元,2024年度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97,232,624.00元。

鉴于公司目前资金现状,且2024年公司盈利水平未大幅改善,综合考虑短期生产经营和长远可持续发展,为保障公司扩大再生产顺利进行,维护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上述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目标的发展需求和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对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审计机构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上述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监事陈小兰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第七条第3点相关内容。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拟订了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

关联监事熊慧、万洪波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1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处理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海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影响,经审慎考虑,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铝合金是公司主要的原材料,为了有效防范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铝合金的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根据公司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6,600万元,且任一交

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600万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19,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对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担保,具体被担保对象为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株洲宜安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及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子公司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19,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株洲市产业与金融研究所有限公司、株洲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450.00万元。上述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监事陈小兰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公司监事会补选费增友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4月18日

附件:

个人简历

费增友:男,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7月至2010年5月任东莞恒磁金属制有限公司品保部课长;2010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东莞市中一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品保部副经理;2013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体系主任、行政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费增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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