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国庭、李君、王理平、刘国斌、李庐易、谢国富和惠州市安可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惠州市安可远磁性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可远”)100.00%股权和王秋勇持有的成都金之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之川”)20.00%的少数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5年1月,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全部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标的公司安可远及金之川过渡期损益的审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资产交割过渡期间
根据公司与本次交易各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9月30日,标的资产安可远100%股权已于2025年1月15日完成资产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工作,过渡期间确定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金之川20%股权已于2025年1月17日完成资产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工作,过渡期间确定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安排
(1)安可远100%股权过渡期损益归属安排
交易双方同意,安可远100%股权在过渡期间形成的期间盈利、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期间亏损、损失由张国庭、李君、王理平、刘国斌、李庐易、谢国富和安可远投资承担,以连带责任方式共同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亏损数额经上市公司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确定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张国庭、李君、王理平、刘国斌、李庐易、谢国富和安可远投资内部承担补偿额按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安可远的股权比例分担,并以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为限。
双方确认,如张国庭、李君、王理平、刘国斌、李庐易、谢国富和安可远投资未在经上市公司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确定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过渡期间的亏损,则相应的金额上市公司有权直接从交易对价中扣减;如若交易对价减去上市公司已经支付预付款的余额不足扣减过渡期亏损、损失,则上市公司有权要求张国庭从上市公司已经支付的预付款中返还。
但是,过渡期间内,如因上市公司的规划或改造原因对安可远现有资产进行拆除重建或对现有资产进行改扩建而导致过渡期间内标的资产减值或形成处置损失的,则该部分亏损由上市公司承担。
(2)金之川20.00%少数股权过渡期损益归属安排
交易双方同意,金之川20.00%少数股权在过渡期间形成的期间盈利、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期间亏损、损失由王秋勇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金之川的股权比例承担,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亏损数额经上市公司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确定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王秋勇承担补偿额以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为限。
双方确认,如王秋勇未在经上市公司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确定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过渡期间的亏损,则相应的金额上市公司有权直接从交易对价中扣减。
三、标的资产过渡期审计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专项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安可远及金之川过渡期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惠州市安可远磁性器件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
损益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L10108号)及《成都金之川电子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L10118号),标的公司安可远在过渡期内实现净利润-1,593,248.67元,交易对方张国庭、李君、王理平、刘国斌、李庐易、谢国富和安可远投资将承担过渡期损益补偿义务,应在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安可远亏损金额支付给公司;标的公司金之川过渡期内实现净利润37,129,187.88元,盈利由上市公司按照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享有。
四、备查文件
1、《惠州市安可远磁性器件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
2、《成都金之川电子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