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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人员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人员薪酬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2、监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任职岗位领取报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非独立董事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资及岗位津贴按月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视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5、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生效日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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