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5 证券简称:掌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尚东数字谷B区34号楼2层会议室
(3)会议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惠城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8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08,007,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993%。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8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6,226,4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4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8,738,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3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87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9,269,1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56%。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98,372,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384%;反对8,83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649%;弃权802,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6,591,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9211%;反对8,83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7393%;弃权802,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96%。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98,396,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443%;反对8,916,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854%;弃权694,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6,61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9313%;反对8,916,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7745%;弃权694,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41%。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98,322,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262%;反对9,018,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103%;弃权666,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6,541,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9000%;反对9,018,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8177%;弃权666,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823%。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94,690,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7361%;反对12,710,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153%;弃权606,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2,909,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3627%;反对12,710,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3807%;弃权606,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66%。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94,323,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6460%;反对13,308,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619%;弃权375,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2,542,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2071%;反对13,308,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339%;弃权375,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9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议案6时,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议案6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36,226,444股。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221,803,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8946%;反对13,969,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9136%;弃权453,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1,803,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8946%;反对13,969,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9136%;弃权453,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19%。
7、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议案7时,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议案7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36,226,444股。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222,107,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0231%;反对13,648,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7777%;弃权470,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2,107,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0231%;反对13,648,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7777%;弃权470,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92%。
8、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议案8时,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议案8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29,469,199股。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221,307,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4431%;反对7,696,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541%;弃权465,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0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1,307,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4431%;反对7,696,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541%;弃权465,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028%。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398,680,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141%;反对8,835,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656%;弃权490,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6,899,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0518%;反对8,835,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7405%;弃权490,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077%。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93,623,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4746%;反对13,965,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4229%;弃权418,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1,842,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9110%;反对13,965,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9119%;弃权418,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7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398,413,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485%;反对8,994,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046%;弃权599,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6,632,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9385%;反对8,994,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8078%;弃权599,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5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田雅雄律师、丁枫炜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