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ST天山: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300313 证券简称:*ST天山 公告编号:2025-027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北京时间下午15:00在新疆昌吉市宁边西路26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9人,代表股份103,827,2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17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2,237,3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66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7人,代表股份1,589,9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08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代理董事长韩明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下列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提案1.00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396,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54%;反对38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2%;弃权4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227%;反对38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048%;弃权4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25%。

该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418,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67%;反对364,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4%;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128%;反对364,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449%;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23%。

该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380,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00%;反对38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2%;

弃权5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164%;反对38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048%;弃权5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88%。

该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同意103,395,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43%;反对388,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7%;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535%;反对388,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041%;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23%。该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023,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54%;反对712,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9%;弃权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181%;反对712,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953%;弃权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65%。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指派王宇坤律师、秦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