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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兴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7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尽责,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一、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4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2024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经营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四)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六)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品应用领域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和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2024年度,公司与依索合成发生的货物销售、代收电费及租用仓库业务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审议程序,审议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2025年度,公司拟与依索合成发生的货物销售、代收电费服务及租用仓库业务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将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违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价格合理、公允,没有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或者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审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本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恳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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