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654,017.0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弥补亏损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0,150,393.2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117,839.56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会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0,654,017.02 | -190,153,113.31 | -19,999,992.75 |
| 研发投入(元) | 76,268,550.03 | 74,001,968.20 | 70,763,218.25 |
| 营业收入(元) | 364,730,708.38 | 351,072,728.68 | 435,285,507.54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00,150,393.23 |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2,117,839.56 |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63,602,374.36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221,033,736.48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19.20% |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
(二)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6.1.14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公司章程》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5】第1-04258号《审计报告》;
(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