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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2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所有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大勇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时志峰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4,730,708.38元,同比上升3.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股东的净利润-280,654,017.02元,同比下降47.59%。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历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全体监事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

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为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分析并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4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258,437,360.84元(损失以“-”号列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后能公允地反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北京忆恒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泽石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岗位不单独设置薪酬或津贴,监事仅领取其担任公司其他岗位的薪酬。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审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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