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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峡创:关于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ST峡创 公告编号:2025-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收到二审(终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峡创新”)为本次诉讼事项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3、涉案的金额:11,466,161.0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尚未执行。公司已按照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最终影响以年度会计师确认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进本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4)浙01民终10773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就有关前期公告的对外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与杭州市拱墅区国有房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房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拱墅房产”)、杭州海硖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杭州汉鼎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硖俏星”)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拱墅房产向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2024年10月收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4)浙0105民初6954号】。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涉及重大合同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等公告。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后续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4)浙01民终10773号】,就拱墅房产与海硖俏星、海峡创新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二审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3,112元,由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2025年4月28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合计约1,384.55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合计约355.78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合计约1,028.77万元。以下仅单独列示涉案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以上案件,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立案时间/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时间案号原告/被告/第三人受理法院/仲裁机构案由涉案金额 (万元)进展情况
12025年5月(2025)浙0105民初11949号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原告) 杭州圣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房屋租赁纠纷355.78已立案
22025年5月(2025)浙0110民初16818号杭州清泉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原告)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被告)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社区治理服务中心(第三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31.54已立案
序号立案时间/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时间案号原告/被告/第三人受理法院/仲裁机构案由涉案金额 (万元)进展情况
32025年5月(2025)浙0110民初16813号杭州清泉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原告)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被告) 杭州余杭市政公用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49.66已立案
42025年5月(2025)浙0113民初9920号杭州清泉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原告)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被告) 杭州临平运河综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76.62已立案
52025年5月(2025)浙0113民初9918号杭州清泉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原告)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被告) 杭州临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545.57已立案
6其他诉讼、仲裁事项25.38
合计1384.5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上述案件部分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或尚未执行到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判决为终审判决,尚未执行。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已按照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最终影响以年度审计会计师确认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上述判决情况积极与海硖俏星沟通相应的解决方案,同时不排除在必要情况下进一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跟进本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24)浙01民终10773号】。

特此公告。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5月2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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