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884,927.1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73,022,092.5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82,208,619.31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58,517,645.94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公司考虑在游戏研发及运营、数字化新基建等拓展经营上对资金需求较大。因此,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5,962,085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6,884,927.16 | 8,601,346.03 | 40,532,660.15 |
研发投入(元) | 74,017,562.57 | 101,390,135.75 | 99,187,745.98 |
营业收入(元) | 287,566,165.16 | 331,285,613.68 | 402,890,860.2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82,208,619.31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58,517,645.94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5,962,08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9,250,306.9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962,085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在充分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情况下,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公司决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条件的规定,同时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资金短缺的影响,董事会计划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