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届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5年4月12日
3、会议通知方式:书面送达和电话通知
4、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3日
5、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六层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通过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出席会议董事情况: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分别为:缪福章、叶宇煌、杨方熙、林梅、朱霖、欧永洪、陈章旺
8、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缪福章
9、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为年度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2、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所作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条件的规定,同时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资金短缺的影响,董事会计划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连带担保额度;下属公司拟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连带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便于担保事项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担保方式与期限,签订担保合同等相关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公司各级全资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便于申请综合授信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授信机构并签署相关材料。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14、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15、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