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实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交科”)控股股东珠实集团计划在2025年5月30日-2025年8月29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向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发基金”)受让不超过公司股份25,256,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受让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年6月11日,控股股东珠实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63%,珠实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291,421,794股增加至313,221,794股,持股比例从23.0769%增加至24.8032%,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珠实集团出具的《股份增持告知函》,获悉珠实集团于2025年7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48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68%,珠实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313,221,794股增加至315,706,894股,持股比例从24.8032%增加至25.0000%。
珠实集团从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披露日,珠实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285,100股,持股比例从23.0769%增加至25.00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受让方 | 股份转让方 | 交易时间 | 交易价格 (元/股) | 交易数量 (股) | 增持比例 |
珠实集团 | 国发基金 | 2025年6月11日 | 9.02 | 21,800,000 | 1.7263% |
珠实集团 | 国发基金 | 2025年7月9日 | 9.02 | 2,485,100 | 0.1968% |
合计 | 24,285,100 | 1.9231%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珠实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珠实集团
珠实集团 | 291,421,794 | 23.0769% | 315,706,894 | 25.0000%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珠实集团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并编制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根据公司2025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受让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珠实集团计划在2025年5月30日-2025年8月29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向国发基金受让不超过公司股份25,256,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实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受让国发基金24,285,100股,增持比例为1.923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珠实集团出具的《股份增持告知函》;
2、珠实集团出具的《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