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228 证券简称:R三盛1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责当事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
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收到日期:2025年4月21日生效日期:2025年4月15日作出主体:深圳证券交易所措施类别: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 公司 |
林荣滨 | 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时任董事长 |
曹磊 | 董监高 | 时任财务总监 |
牛大铭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总经理 |
管红明 | 董监高 | 时任财务总监 |
福州盛百威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相关责任主体) | 原实际控制人关联方 |
珠海易富利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相关责任主体) | 原实际控制人关联方 |
曾赳雄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戴德斌 | 董监高 | 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
唐自然 | 董监高 | 时任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 |
周俊 | 董监高 | 时任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职责人员 |
谢华 | 其他(直接责任人) | 时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
符蓉芳 | 董监高 | 时任财务总监 |
刘凤民 | 董监高 | 时任监事会主席 |
谭柱中 | 董监高 | 时任独立董事 |
范茂春 | 董监高 | 时任独立董事 |
张锦贵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 |
刘大成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 |
蒋克奇 | 董监高 | 时任独立董事 |
董璇 | 董监高 | 时任监事 |
肖玲艳 | 董监高 | 时任监事 |
张国全 | 董监高 | 时任财务负责人 |
张发军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 |
郭宋军 | 董监高 | 时任董事会秘书 |
湖南省泓坤建材有限公司 | 其他(相关责任主体) | 实际控制人关联方 |
湖南虹浩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相关责任主体) | 实际控制人关联方 |
深圳金环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相关责任主体) | 实际控制人关联方 |
深圳市太力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相关责任主体 | 实际控制人关联方 |
深圳市鸿图顺达贸易有限 | 其他(相关责任主体) | 实际控制人关联方 |
公司 | ||
湖南大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相关责任主体) | 实际控制人关联方 |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一、向原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和指定企业违规提供担保;
二、大额资金被原实际控制人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三、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
四、向现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
五、大额资金被现实际控制人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六、未按规定审议和披露关联交易;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对上述第五项违规事实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2.4条、12.5条、第12.6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12.4条、第12.5条、第
12.6条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2.4条、第12.5条、第12.6条的规定,本所拟对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如下处分:
一、对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赳雄给予终身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对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戴德斌给予公开认定10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对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时任董事长林荣滨给予公开认定10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对你公司时任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职责人员周俊给予公开认定5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对你公司实际履行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职责人员谢华给予公开认定 3 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二、对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时任董事长林荣滨,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曹磊,实际控制人曾赳雄,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戴德斌,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经理唐自然,时任财务总监符蓉芳,时任财务总监谢华,时任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职责人员周俊,时任监事会主席刘凤民,时任独立董事谭柱中,时任独立董事范茂春,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太力科、深圳金环、湖南虹浩、深圳鸿图、湖南泓坤、湖南大佳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你公司时任董事、时任总经理牛大铭,时任财务总监管红明,时任董事张锦贵、刘大成,时任独立董事蒋克奇,时任监事董璇、肖玲艳,时任财务负责人张国全,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发军、郭宋君,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福州盛百威、珠海易富利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被出具纪律处分决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合规经营制度,积极改善公司经营面貌,努力消除违法违规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处分告知书【2025】第18号)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