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汉江路5号1号楼5楼公司会议室;
6、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7、出席会议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5名,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49,955,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3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3,222,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89%;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2名,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46,732,5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48%。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红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88,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54%;反对2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8%;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8,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978%;反对2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27%;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95%。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54%,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90,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94%;
反对2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8%;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0,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877%;反对2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27%;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6%。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94%,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90,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94%;反对2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8%;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0,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877%;反对2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27%;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6%。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94%,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83,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54%;反对2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8%;弃权
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3,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731%;反对2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27%;弃权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42%。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54%,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82,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34%;反对2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8%;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2,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282%;反对2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27%;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1%。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34%,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71,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3%;反对2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8%;弃权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1,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338%;反对2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27%;弃权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4%。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3%,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71,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3%;反对2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8%;弃权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1,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338%;反对2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27%;弃权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4%。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82,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34%;反对2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8%;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2,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282%;反对2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27%;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1%。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34%,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71,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3%;反对2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8%;弃权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1,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338%;反对2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27%;弃权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4%。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3%,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71,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3%;反对2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8%;弃权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1,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338%;反对2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27%;弃权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4%。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3%,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60,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09%;反对27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2%;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0,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755%;反对27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954%;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1%。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09%,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之间担保事项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82,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34%;反对2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8%;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2,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282%;反对2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27%;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1%
2、表决结果: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34%,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唐申秋、马玉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方式及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