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ST佳沃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师 | 评估报告编号 | 评估价值类型 | 评估结果 |
青岛国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邵伟伟、包迎春 | 天兴评报字(2025)第0325号 | 可收回金额 | 可收回金额不低于19,595.52万元 |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 备注 | 是否计提减值 | 备注 | 减值依据 | 备注 |
青岛国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 | 不存在减值迹象 | 否 | 专项评估报告 |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金额 | 商誉分摊方法 | 分摊商誉原值 |
青岛国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 | 青岛国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组 | 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或监控方式和对资产组的持续使用或处置的决策方式,认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 144,195,490.51 | 无需分摊 | 44,409,643.45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 ?否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
(二)收益法评估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4、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5、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现时方向保持一致。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产权持有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
8、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9、假设产权持有单位每一年度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更新及改造等的支出,在年度内均匀发生。
10、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 | 全部商誉账面价值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内其他资产账面价值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青岛国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 | 27,034,595.11 | 22,119,214.18 | 49,153,809.29 | 95,041,681.22 | 144,195,490.51 |
3、可收回金额
(1)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适用 ?不适用
(2)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预测期间 |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 预测期利润率 | 预测期净利润 | 稳定期间 | 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 稳定期利润率 | 稳定期净利润 | 折现率 |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 |
青岛国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 | 2025年-2029年 | 0.21%~17.54% | 3.89%~4.57% | 234,125,004.19 | 2030年及以后 | 0% | 4.71% | 53,996,663.99 | 10.05% | 195,955,242.13 | |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评估时点不同所致 | |||||||||||
预测期利润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评估时点不同所致 | |||||||||||
预测期净利润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评估时点不同所致 | |||||||||||
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否 | ||||||||||
稳定期利润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评估时点不同所致 | |||||||||||
稳定期净利润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评估时点不同所致 | |||||||||||
折现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评估时点不同所致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整体商誉减值准备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 | 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度商誉减值损失 |
青岛国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 | 144,195,490.51 | 195,955,242.13 | 31,590,996.98 | 17,375,048.34 | 17,375,048.34 | 0.00 |
六、未实现盈利预测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标的名称 | 对应资产组 | 商誉原值 | 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商誉减值损失金额 | 是否存在业绩承诺 | 是否完成业绩承诺 | 备注 |
无 |
七、年度业绩曾下滑50%以上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标的名称 | 对应资产组 | 商誉原值 | 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商誉减值损失金额 | 首次下滑50%以上的年度 | 下滑趋势是否扭转 | 备注 |
无 |
八、未入账资产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