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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佳沃: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全喜)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3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全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忠实勤勉,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全喜,1955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已退休)。历任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讲师、副主任;南开大学国际企业管理系副教授、财务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助理;南开大学财务管理系教授、系主任;南开大学华燊助学基金秘书长;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院长助理;南开大学EMBA中心主任;南开大学企业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兼职教授,温州大学客座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评审专家、天津市政府专家库专家、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特约研究员、天津管理学学会秘书长;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五一视界数字孪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赣州和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市河西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判断的客观性、独立性和专业性;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每次召开会议前,本人都预先对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在会议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本人诚信、勤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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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 本人被公司独立董事推举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组织并积极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并监督公司对审议事项的执行进展保持持续关注。

2.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制度要求,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实施,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内部控制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聘任财务总监等议案。在公司定期报告的

编制审核过程中,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本人认为2024年度财务数据详实,基本反映了公司的运营情况。

3.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按照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制度要求,积极参与了委员会的会议,并就审核公司总经理候选人、财务总监候选人等事项进行审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

4.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091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审计委员会981
提名委员会550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推进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落地和执行,敦促公司编撰和修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并被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

同时,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因2023年度公司被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人2024年度重点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解决方案进展情况,充分发挥财务背景,敦促公司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

除此之外,对公司例行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高管聘任、年度审计等事项持续保持高度关注。

四、现场办公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少于15天的要求。通过现场办公与电话沟通相结合的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在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参考建议,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每一个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 持续关注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颁布,加深对涉及保护公司股东、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认知,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3.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全喜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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