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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佳沃: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唐春林)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3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唐春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忠实勤勉,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唐春林,198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科技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中国政法大学MBA。现任北京市致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兼职北京市律师协会两区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市债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通州区第四届律师协会理事;通州区律师协会党建委主任。2019年获得北京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工作先进个人”;2019-2020年度被评为“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年被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2018-2022年度“先进个人”。参与了“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研究”、“家族企业治理研究”、“国有企业治理有效性分析”、“关于企业破产和市场主体退出政府管理制度研究”等科研项目。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判断的客观性、独立性和专业性;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任职独立董事后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议案的背景情况;会中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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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要求,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制度要求,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并就公司的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作废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审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

3.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制度要求,积极参与了委员会的会议,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报告事项进

行了审阅。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实施,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方面的议案。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核过程中,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4.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990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
审计委员会880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重点关注公司境内外的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全面了解公司智利子公司的合规运营情况以及智利环境监管机构的对公司境外子公司超产事项的审批情况,充分发挥了法律专业的背景,为公司相关事项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除此之外,对公司例行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总监聘任、年度审计等事项保持高度关注。

四、现场办公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通过现场办公与电话沟通相结合的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参考建议,本人一年内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15天,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2.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资料核查和问询讨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3.加强自身学习,通过参加深交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公司的行业汇报等途径,加深对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所处行业的了解,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4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2025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春林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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