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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明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列示及披露要求。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数据资源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财政部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数据资源暂行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新旧衔接”相关规定,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追溯调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变更前变更后变更影响
合并资产负债表:
其他应付款2,167,920,341.702,167,450,221.96-470,119.74
其他流动负债111,828,853.98112,298,973.72470,119.74
合并利润表:
销售费用23,430,103.4917,988,066.89-5,442,036.60
营业成本980,130,903.60985,572,940.205,442,036.60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规定或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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