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25-034债券代码:123034 债券简称:通光转债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3点30分开始,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9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渤海路16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忠先生。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1人,代表股份178,43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3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77,18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6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7人,代表股份1,24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8人,代表股份20,20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8,96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7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7人,代表股份1,24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1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6%;反对2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4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81%;反对2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51%;弃权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8%。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1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4%;反对2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2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37%;反对2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51%;弃权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3%。
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1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9%;反对2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2%;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61%;反对2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6%;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4%。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1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2%;反对2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2%;弃权4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9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12%;反对2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6%;弃权4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2%。
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2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4%;反对1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7%;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15%;反对1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72%;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4%。
本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1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9%;
反对2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33%;反对2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51%;弃权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7%。本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1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8%;反对2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2%;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12%;反对2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74%;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4%。
本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1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4%;反对2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1%;弃权8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59%;反对2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54%;弃权8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8%。
本议案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原则的议案》
董事、实际控制人张强先生控制的通光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57,830,000股。公司董事长张忠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393,500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7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61%;反对2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0%;弃权20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7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55%;反对2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3%;弃权20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32%。
本议案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监事薪酬原则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徐雪平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6,000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97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8%;反对2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8%;弃权2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14%;反对2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5%;弃权2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81%。
本议案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09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4%;反对1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7%;弃权1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6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516%;反对1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72%;弃权1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2%。
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九州通和(南通)律师事务所的杨圣凤律师和钱许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九州通和(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