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25-018债券代码:123034 债券简称:通光转债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9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次、监督管理措施1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 于长江 | 2006年 | 2006年 | 2013年 | 2021年 | 签署或复核1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宋维聪 | 2020年 | 2018年 | 2018年 | 2023年 | 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郑飞 | 2012年 | 2010年 | 2013年 | 2024年 | 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是按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预计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120万元,其中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96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4万元(含税),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持平。相关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工作勤勉、尽责,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按照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