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线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通光线缆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6号)同意,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3,301,43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79,999,996.6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0,563,446.3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69,436,550.3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1日全部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90260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金额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779,999,996.60减:直接扣除的承销费用 9,528,301.84募集资金实际到账 770,471,694.76减:支付的发行费 1,035,144.46加:税金置换 0.00募集资金净额 769,436,550.3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145,878,285.34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78,655,817.21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325,680.63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余额
48,228,128.3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和中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于2023年7月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于2023年7月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实施审批和监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余额
账户
账户 | 账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513902041510919 111,999.9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3060000110120100048636 48,116,128.44
小计 48,228,128.3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8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80,427.47元(不含增值税)和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45,878,285.34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中信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为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主要为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项目环保税等费用,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中信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8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2024年6月12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2024年6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中信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用于募投项目“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延长至2025年8月21日,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中信证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在浙商银行海门支行购买定期存款余额4,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通光线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通光线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结论性意见
通光线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76,943.6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855.39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453.4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
2 |
)
(
1 |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
否 62,000.00 62,000.00 15,855.39 37,509.75 60.50% 2025/6/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补充流动资金 否16,000.00 14,943.66 14,943.66 100%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8,000.00 76,943.66 15,855.39 52,453.41 68.17%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78,000.00 76,943.66 15,855.39 52,453.41 68.17%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中长期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确定的,在前期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工作。目前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已完成主要土建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的建设,部分生产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并成功交付了部分海底
电缆订单。鉴于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设备选型调整,导致整体建设进度有所延误,经审慎研究,拟将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年
6 |
月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年
8 |
月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80,427.47元(不含增值税)和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45,878,285.34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
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为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
本,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主要为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项目环保税等
费用,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
年
月
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2024年6月12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2024
年6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
个月。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用于“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