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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485号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 董事会的责任

隆华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 第2页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隆华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隆华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隆华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第3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隆华科技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可方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寥宸

中国 ·上海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4号)。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科技”、“公司”或“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98,928,300.00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7,989,283.00张,按面值发行。

截至2021年8月5日,公司已收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98,928,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本公司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6,354,276.00元(其中本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8日支付人民币1,060,000.00元)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93,634,024.00元,已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存入本公司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津支行开立的41030301010002110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货币资金形式汇入。

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本公司)应支付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12,126,885.29元,扣除上述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801,414.71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21]第ZB11347号验证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截至2021年8月5日募集资金总额798,928,300.00
减:募投项目发行费用12,126,885.29
截至2021年8月5日募集资金净额786,801,414.7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211,814,258.89
减:2023年一季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
加: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75,953,226.00
减:2023年度募投项目支出42,532,675.39
2023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21,680,000.00
加:2023年度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专户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353,021.3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75,907,830.8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名称账户类别账号金额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津支行(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41030301010002110172,051,739.32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津支行(科博思)募集资金专户4103030101700210013,856,091.48
合计75,907,830.8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如前所述,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新型高性能结构/功能材料产业化项目,洛阳科博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博思”)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实施新型高性能结构/功能材料产业化项目的主体,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1年8月6日,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科博思账户),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2023年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科博思账户)得到切实履行。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投资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32,168.00万元,公司已在到期前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指定专用账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8,680.1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253.2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284.9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新型高性能结构/功能材料产业化项目55,024.1955,024.194,253.2716,629.0230.22%2024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2. 补充流动资金23,655.9523,655.9523,655.95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78,680.1478,680.144,253.2740,284.9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根据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投资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32,168.00万元,公司已在到期前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指定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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