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重点工作
(一)2023年度经营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实施 ‘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在国内宏观经济运行良好的驱动下,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韧性持续增强。2023年,尽管地缘政治冲突升级、中美贸易摩擦等超预期因素冲击,面对严峻的形势,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在危机中谋转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公司经营业绩大幅增长,圆满完成了董事会设定的2023年度的目标任务。
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11,397,722.04元,较去年同期上升3.49%;营业成本2,017,688,313.56元,较去年同期上升9.45%;费用为417,649,207.46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4.01%,营业利润262,278,041.77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4.72%;利润总额为262,167,873.74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3.6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665,612.28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1.69%。
(二)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内容如下: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655.930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人民币(含税),共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民币36,249,489.12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51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6,559,307股,以此计算,共计转增181,247,446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407,806,753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结果为准)。本年度不送红股。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6月16日实施完毕。
(三)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5)。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累积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400,07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33%,最高成交价为3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6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9,959,094.8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2023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共组织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01月11日 | 2023年01月12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04月25日 | 2023年04月2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年07月05日 | 2023年07月0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年08月25日 | 2023年08月2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09月21日 | 2023年09月23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10月25日 | 2023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积极深入公司现场调研,关注和了解公司运营、研发、经营状况、收购兼并资本运作,为公司内部审计、内控建设、薪酬激励、提名任命、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另一方面,严格审核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及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专业性的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审计委员会 | 周丽娟、陈丽萍、李柏元 | 6 | 2023年01月11日 | 1.《关于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2.《关于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2023年04月25日 |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6.《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4.《关于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5.《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2023年07月05日 |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2023年08月25日 |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莒南县人民政府签订<无菌包装新材料智能工厂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6.《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2023年10月25日 | 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 ||||
2023年12月26日 | 1.《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关于2023年财务审计方案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提名委员会 | 陈丽萍、周丽娟、李柏桦 | 2 | 2023年08月25日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2023年09月21日 | 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何锋、周丽娟、李柏桦 | 1 | 2023年04月25日 | 1.《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 |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
战略委员会 | 李水波、陈丽萍、何锋 | 2 | 2023年07月05日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四)股东大会召开与执行情况
2023年,董事会共提请组织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历次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及表决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股东大会决议得到有效的实施。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2.99% | 2023年02月09日 | 2023年02月10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61.04% | 2023年05月18日 | 2023年05月19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8.43% | 2023年07月25日 | 2023年07月26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8.42% | 2023年09月19日 | 2023年09月20日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
三、2023年度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分层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积极规范公司运作,努力降低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对重要的内控制度进行了制修订。同时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法人治理结构的合规性。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已初步建立了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且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各方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
四、2024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2024年度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为原则,争取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同时,董事会还将大力推进以下工作:
1、将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促进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严格遵守;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机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合法经营。完善内控管控流程,落实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扎实做好董事会的日常经营工作。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3、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2024年,公司将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董办电话、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机构调研、网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促进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分红权,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