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精锻科技(300258) |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恩 | 联系电话:021-55518888 |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荣健 | 联系电话:021-55518700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 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 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 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1、业绩波动情况: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46,724.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4%;202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07.9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28%。公司业绩波动主要系公司汇兑收益减少,可转债财务费用增加,以及固定资产转固导致折旧费用增加所致。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中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的投资进度有所延期,主要系中国汽车行业竞争激烈,部分客户车型销量减速,加之北美大客户海外建厂计划放缓,考虑到客户需求变化和差异化竞争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公司 |
拟谨慎放缓第二批生产线设备购置进度,将该项目达到预定投资完成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并审议通过了“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的延期事项。 | |
6. 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7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 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募集前承诺投资进度存在差异,主要受江苏省全省土地规划调整影响,项目用地所涉地块征收方案需上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导致审批周期较长,从而使得项目用地的取得较原计划延后。 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中“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募集前承诺投资进度存在差异,主要系中国汽车行业竞争激烈,部分客户车型销量减速,加之北美大客户海外建厂计划放缓,考虑到客户需求变化和差异化竞争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公司拟谨慎放缓第二批生产线设备购置进度,将该项目达到预定投资完成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保荐机构与公司多次沟通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进度问题,督促公司有序、合理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1、鉴于“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24年8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4年9月,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2、公司于2024年8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投资完成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
9.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 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5年4月11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最新政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动态。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 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 “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进展较为缓慢的情况 | 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提请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督促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6. 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 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 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 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 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 实际控制人关于保持控制权稳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 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 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国投证券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赵冬冬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投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徐荣健先接替赵冬冬女士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徐恩先生和徐荣健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徐 恩 | 徐荣健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