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甲南大道3505号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应光捷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3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47,897,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956%。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36,338,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86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73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558,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6%。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3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558,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3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558,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6%。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44,286,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4%;反对2,63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3%;弃权97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47,9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383%;反对2,63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629%;弃权97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88%。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44,315,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2%;反对2,6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0%;弃权95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76,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851%;反对2,6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456%;弃权95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9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44,182,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5%;反对2,72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8%;弃权992,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843,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063%;反对2,7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169%;弃权992,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6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44,030,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9%;反对2,900,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8%;弃权96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691,2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259%;反对2,900,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278%;弃权967,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6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44,189,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62%;反对2,70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0%;弃权1,0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850,9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424%;反对2,70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03%;弃权1,00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7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044,066,0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3%;反对2,7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3%;弃权1,10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27,1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094%;反对2,72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466%;弃权1,10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4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3,621,3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52%;反对3,232,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17%;弃权1,044,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82,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358%;反对3,232,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262%;弃权1,044,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80%。
关联股东浙江立马科技有限公司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表决股数600,000,00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43,492,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96%;反对3,36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8%;弃权1,04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153,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772%;反对3,3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866%;弃权1,04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6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3,903,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83%;反对2,86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95%;弃权1,12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64,8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796%;反对2,86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455%;弃权1,12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49%。
关联股东浙江立马科技有限公司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表决股数600,000,000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43,788,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79%;反对3,093,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2%;弃权1,015,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49,7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911%;反对3,093,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151%;弃权1,015,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3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43,786,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77%;反对3,015,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78%;弃权1,095,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47,8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814%;反对3,015,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198%;弃权1,095,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8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