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实施,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在公司发展中的履职作用,不断规范公司运作,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164.12万元,同比增加34,866.75万元,增幅
40.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889.03万元,同比亏损增加13,793.78万元,亏损增加幅度28.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566.12万元,同比亏损增加4,089.57万元,亏损增加幅度7.94%。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所有会议的召开均按照程序及规定进行,所有会议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序 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审议 结果 |
1 | 2024年4月2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非关联董事不足3 |
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4年度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过 | |||
2 | 2024年6月21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过 | |||
3 | 2024年8月1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通过 |
4 | 2024年8月26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
5 | 2024年9月23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过 | |||
6 | 2024年10月2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通过 | |||
7 | 2024年12月3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过 | |||
8 | 2024年12月31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过 |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4次,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决议全部合规有效。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审议议案及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审议 结果 |
1 | 2024年5月16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4年度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通过 | |||
2 | 2024年7月8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通过 |
3 | 2024年10月9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通过 |
4 | 2024年12月19日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通过 |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如下:
委员会 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江峰(主任委员)、顾国强、赵艳春 | 4 | 2024年4月18日 | 1、听取财务部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初稿的汇报; 2、审议《关于审计部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听取了财务部对审计报告初稿的汇报,并与其进行了充分沟通与讨论,其他议案均获通过。 |
2024年4月23日 | 1、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对2023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对2023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6、审议《关于审计部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
2024年4月24日 | 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
2024年8月23日 | 1、审议《关于审计部2024年半年度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
江峰(主任委员)、顾国强、郭元鑫 | 2 | 2024年10月24日 | 1、审议《关于审计部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
2024年12月3日 |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赵艳春(主任委员)、江峰、邓国胤 | 2 | 2024年7月31日 | 1、审议《关于审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审核副总经理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 对拟提名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进行认真审查,议案获得通过。 |
2024年9月23日 | 审议《关于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 对拟提名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进行认真审查,议案获得通过。 |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顾国强(主任委员)、赵艳春、罗达益 | 1 | 2024年4月18日 | 1、审议《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应光捷(主任委员)、罗华列、顾国强 | 1 | 2024年12月24日 | 审议《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积极了解和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专业知识的优势及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作用,客观地发表意见,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保障,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2024年,公司共披露公告103份,其中公告文件76份,其他非公告类文件27份。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延时披露的情况,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相关文件。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业绩说明会、专线电话、专用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联系和沟通,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2024年,公司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1次,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共回复投资者提问271条,通过专线电话接听投资者来电500余通,与投资者形成良好的互动互信关系,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和信心。
(七)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以透明充分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为进一步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积极组织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持续提高规范意识,严守合法合规经营底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深入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做强做优公司主营业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