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4 证券简称:仟源医药 公告编号:2025-025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耀路175号星扬西岸3605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钟海荣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6人,代表股份31,71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7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9,03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0人,代表股份2,67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7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5人,代表股份18,010,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15,335,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5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0人,代表股份2,67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75%。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1%;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0%;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45,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11%;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6%;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3%。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1%;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0%;弃权
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45,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11%;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6%;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1%;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0%;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45,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11%;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6%;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3%。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1%;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0%;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45,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11%;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6%;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3%。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9%;反对1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3%;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1,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67%;反对1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34%;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9%。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30%;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0%;弃权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40,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44%;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6%;弃权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9%。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7.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47%;反对1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4%;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47,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28%;反对1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95%;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7%。
7.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18%;反对1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4%;弃权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43,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00%;反对1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95%;弃权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5%。
7.03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27%;反对1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4%;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40,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9%;反对1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95%;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6%。
7.0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60%;反对1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7%;弃权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4,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45%;反对1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1%;弃权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4%。
7.0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27%;反对1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4%;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40,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9%;反对1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95%;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6%。
7.0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9%;反对1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3%;弃权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31,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67%;反对1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140%;弃权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3%。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21%;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0%;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43,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05%;反对1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6%;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程思琦律师、王伊菡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