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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宝莱特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凤兴联系电话:0571-86672170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康联系电话:0571-8667217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2025年4月16日-4月18日,5月8日
项目工作内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一)公司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100余万元,主要是受外部环境、业务模式调整、订单减少等因素影响,营业收入有所减少,同时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有所增加。公司已在2024年度报告中披露出现大额亏损的原因并提示了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二)2024年10月,公司因收入确认、在建工程转固、商誉减值及内部控制等存在问题,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燕金元、许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已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并在期限内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6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见本报告之“5.现场检查情况”之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
(2)培训日期2025年4月16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信息披露方面的主要规定以及违规案例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见“一、保荐工作概述”之“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3. “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公司2024年出现较大幅度的亏损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充分披露出现大额亏损的原因并充分提示了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不适用
2.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不适用
3.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适用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不适用
5.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2025年3月27日起,因工作变动原因,由王康接替由亚冬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见“一、保荐工作概述”之“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凤兴 王康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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