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齐元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