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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高材:董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5-009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仕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在认真审议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在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依法规范治理、切实维护股东利益等方面的工作及成果。

独立董事吴战鹏先生、许肃贤先生、刘彦龙先生,原独立董事郑垲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078.92万元,同比上升12.66%;实现营业利润3,200.42万元,同比下降65.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7.64万元,同比下降74.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中介机构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中介机构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76,437.0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984,591.1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98,459.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0,568,354.02元,减2023年度利润分红24,971,919.6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7,282,566.40元。

为回报投资者,同时兼顾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250,426,4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521,32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股权激励、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计算分配比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九)审议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与绩效考核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第六届董事、高级管理人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议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吴战鹏先生、许肃贤先生、刘彦龙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真实、客观地评估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及监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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