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对照表(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原条款 | 修订后的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4,393,013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5,051,103元。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84,393,013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85,051,103股,均为普通股。 |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
瑞丰光电: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下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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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0-26 | ||||||
修订对照表(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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