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或“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
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4家。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蒋晓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婷,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白晶,于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二)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蒋晓明、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白晶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致同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控制制度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问题。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致同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三)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
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致同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致同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四、工作方案
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 致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致同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致同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沟通合作方案,并能够有效执行。
综上,在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致同建立了完善后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七、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相关规定要求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 致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对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风险判断、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致同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综上,公司认为致同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