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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黄一韬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黄一韬先生因公司内部职务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在公司继续担任其他职务。黄一韬先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黄一韬先生在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余竹韵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余竹韵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简历见附件。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9060266

传真号码;0755-29060037

电子邮箱:investor@refond.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

附件:

余竹韵:女,1994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富满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事务代表,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2024年12月加入公司,现就职于董事会办公室。

余竹韵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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