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诸城市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城经开投”)的通知,获悉诸城经开投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诸城经开投 | 否 | 78,431,373 | 100.00% | 5.44% | 否 | 否 | 2025/5/27 | / | 山东省新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自身生产经营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诸城经开投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诸城经开投 | 78,431,373 | 5.44% | 0 | 78,431,373 | 100.00% | 5.44% | 0 | 0.00% | 0 | 0.00%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的股东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是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排,不用于满足
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
2、诸城经开投所质押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将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形,其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3、诸城经开投资信状况良好,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