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下称“《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监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依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有效发挥了监事会的职能,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1 | 2024年4月1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 | 2024年4月26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会议 | |||
3 | 2024年8月9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4 | 2024年10月29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以及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运作规范,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认真负责,能积极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违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听取财务部门工作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能够合理、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2024年度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无重大对外投资,关于转让股权的情况如下:
(1)转让上海舜华部分股权事项
2024年5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增强盈利能力,根据公司长远规划,同时为支持上海舜华新能源系统有限公司增强实力,优化股权结构,公司与上海舜华部分原股东拟共同将持有的部分上海舜华股权转让给北京京城机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拟将持有的上海舜华2.02%的股权以2,739.780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京城产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全额收到京城产投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上海舜华已经办理完成了有关本次交易以及后续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舜华注册资本变更为7,662.9294万元,公司仍持有其3.6%的股权。
(2)转让金科尔股权事项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无锡市金科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人民币86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杨逸清。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杨逸清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价款435万元,并配合金科尔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金科尔的股权,金科尔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针对关联交易建立了严格的内部管理程序,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或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也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未违反《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东利益的情形。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内幕信息管理,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七)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际运行情况。
(八)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以维护全体股东权益为目标,继续勤勉认真地履行监事职责,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推动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成员也将持续推进自身建设,进一步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升监事会成员的履职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风险防范等相关方面的学习,积极参加主管部门、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特此报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