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6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董事、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邵世凤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程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定的142名激励对象中,公司副总裁程鑫因个人原因将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万股调整为20万股,副总裁暨财务总监凌志云及其他6名激励对象(合计7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将上述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42人调整为135人,首次授予总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关联董事吴巍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票回避,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5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3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联董事吴巍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票回避,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