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10月26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9日和2020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5年11月19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2020年11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0,000,079股公司股份已于2020年11月19日非交易过户至“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最长锁定期为36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20%、30%、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解锁,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2,000,07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初始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1月19日。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本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11月19日届满,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
会议的授权,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