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的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聘任李志强先生为公司总裁,高波女士、史丙强先生、徐兆浦先生、李伟先生、金鑫先生、田晓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高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金福海 张志红 李伟金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