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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注:1、累积制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鸿利智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4-055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决议,公司将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00、2.00、3.00为等额选举
1.0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6)人
1.01选举李俊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廖梓成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邓寿铁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丁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张路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刘信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3)人
2.01选举王政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郭德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陈九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2)人
3.01选举杨永发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王跃飞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以上第1、2、3项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飞

电话:020-86733958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1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电子邮箱:stock@honglitronic.com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19

2、投票简称:鸿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是 □否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选举票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6)人选举票数
1.01选举李俊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廖梓成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邓寿铁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丁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张路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刘信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3)人选举票数
2.01选举王政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郭德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陈九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2)人选举票数
3.01选举杨永发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王跃飞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委托人签名(法人签名加盖公章):

委托人证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注:1、累积制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2、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投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投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同一议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议案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议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个人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委托需本人签字。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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