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根据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需求,为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规划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公司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材科技”或“标的公司”)20%股权。
2、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4、参照评估价值,公司拟以人民币1,113.98万元为挂牌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意向受让方并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及交易价格,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金材科技的股权。由于本次交易为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及成交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目前尚无法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转让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金材科技20%股权。标的公司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曹啟明
3、注册资本:8980万元
4、设立时间:2013-01-14
5、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连环路38号2栋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游国娥持股76%、鸿利智汇持股20%、张明武持股4%。
8、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4年9月 |
资产总额 | 14,198.22 | 13,357.49 |
负债总额 | 15,151.76 | 16,199.50 |
所有者权益 | -953.54 | -2,842.0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198.22 | 13,357.49 |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4年1-9月 |
营业收入 | 10,352.04 | 5,901.67 |
营业利润 | -2,070.58 | -1,944.68 |
净利润 | -2,028.23 | -1,888.47 |
9、关联关系:金材科技实际控制人游国娥女士为公司现任董事、常务副总裁廖梓成母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金材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10、本次拟转让的金材科技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情况。金材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公司委托中同华(广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0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金材科技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资产评估。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中同华(粤)评报字(2024)第037号],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金材科技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3,357.49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6,199.50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842.01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5,569.91万元,增值额为8,411.92万元。本次拟转让的20%股权评估价值为
1,113.98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确定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尚未签署交易协议。
六、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出售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其他安排。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转让金材科技20%股权不仅符合当前的战略发展需求,也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财务安全性的重要举措。如果交易能够顺利实施,公司将不再持有金材的股权,可以有效降低因金材科技当前经营不确定性给公司带来的潜在损失,同时公司能获得一定的资金回笼,增加当期投资收益。
本次股权转让拟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最终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存在交易延期或者无法完成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授权情况说明
为了有效推进公开挂牌转让金材科技股权的事项所需,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接产权交易所办理挂牌手续、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在各轮次挂牌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变更转让底价后重新挂牌等。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4)第0630号]
3、《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粤)评报字(2024)第037号]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