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保障了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的事项均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2023年4月24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1审议监事杨永发2022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 9.2审议监事陈淑芬2022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 9.3审议监事王跃飞2022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 10、审议《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2023年7月10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审议《关于与业绩承诺方签署<协议书>的议案》 |
2023年8月25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2023年9月27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延长参股公司还款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3年10月26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审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暨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财务情况、重大决策事项、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监督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专项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法列席了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情形。监事会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内容均认真审阅,听取各董事及与股东的意见,参与重大决策的讨论,并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检查、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 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出具的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和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均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暨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相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事项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平等互利、定价公允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系考虑公司和子公司的资金情况作出的决策,本次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行有效的法人治理体系符合现阶段经营管理需要及战略发展,整体内部控制要素设计健全且运行良好,有效提高了公司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公司监事会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督促公司持续落实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2024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监事会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完成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并对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密切关注行业新规和监管要求,及时了解最新法规和政策动态,深入了解和学习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巩固自身专业技能,持续提升监事会的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三)鉴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监事会将持续加强与审计委员会、审计监察部的沟通与合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定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等,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重点对重大投资项目、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跟踪检查监督,有效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立足于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及管理需要,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优化各项业务管理流程和组织架构,提高
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