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4-013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和业务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可共享上述额度。综合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实质审批为准)。
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二)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利显示”)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计划在2024年度为鸿利显示的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其他少数股东不承担上述担保责任。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预计的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以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 鸿利智汇 | 鸿利显示 | 95% | 119.94% | 21,512.79 | 20,000 | 7.76% | 否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1号2栋317室成立日期:2019年01月04日法定代表人:刘传标注册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经营范围:TFT-LCD、PDP、OLED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6代及6代以下TFT-LCD玻璃基板除外);LED显示屏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光源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照明灯具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制造;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销售;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节能技术转让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8、与公司存在的关系:公司持有鸿利显示95%的股权,南昌广恒电子中心(有限合伙)持有5%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查询鸿利显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4年3月 |
| 资产总额 | 81,751.04 | 81,976.29 |
| 负债总额 | 963,23.26 | 98,325.25 |
| 所有者权益 | -14,572.23 | -16,348.9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1,751.04 | 81,976.29 |
|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4年1-3月 |
| 营业收入 | 11,251.79 | 3,064.12 |
| 营业利润 | -11,259.49 | -1,833.32 |
| 净利润 | -11,260.52 | -1,776.73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有效期内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鸿利显示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择优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五、相关的审议和审批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利于公司开拓业务,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融资和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授信、担保额度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系考虑公司和子公司的资金情况作出的决策,本次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议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2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512.79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8.35%。本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及子公司经审议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40,000万元,以上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